認助對象
就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私立、高中、高職、國中、國小家境清寒學生。
認助金額
1.生活費認助:高中、高職學生生活費每月3,000元;國中、國小學生生活費每月2,000元。
2.學費認助:公立高中、高職、國中、國小學生學費每學期5,000元;私立高中、高職學生學費每學期10,000元。
3.急難救助:依個案狀況認助1-2萬元。
受理窗口
1.高中、高職:學校學務處生輔組長或獎助學金承辦單位。
2.國中、國小:學校學務處生教組長或獎助學金承辦單位。